水文地质

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布设

  区域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由国家级、省级、地区级监测点构成。
  监测网的布设原则如下。
  1)控制较为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目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的地区。以国家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和主要城市为重点。
  2)具有现实供水意义或开发利用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组),以及与产生环境地质问题有关的含水层(组);对于部分次要开采层也应进行监测。
  3)依据地质环境背景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布设。主要布设在:
  a.主要平原区和盆地区;
  b.岩溶水具有供水意义的地区,以及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岩溶塌陷地区;
  c.大型红层裂隙水盆地及山区基岩裂隙水具有供水意义的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