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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温泉专门水文地质勘察的任务目标及要求
  1.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章第三节的规定;
  (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3.水试样采集的一般要求
  ①取水容器一般为塑料瓶或带磨口玻璃塞的玻璃瓶。且取样前必须用蒸馏水清洗干净。取样时先用所取的水冲洗瓶塞和容器三次,然后将样缓慢注入容器。且其顶部应留出10~20mm空间。瓶口应采用石蜡封口,并做好采样记录,贴好水试样标签,填写送样清单,尽快送试验室进行检验。
  ②取不稳定成分的水试样时,如当水中含有游离CO2时,应及时加入稳定剂,并严防杂物混入。具体见表5-1。
  ③水试样送检过程中,应采取防冻及防爆晒措施,且存放期限不得超过水试样最大保存期限。
  ④水试样采集数量:简分析一般取水量为500~1000mm,全分析为2000~3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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