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探

工程地质勘探的目的与任务

  物探
 
  物探的目的
 
  物探工程地质调查中一种成本低、效率高的有效手段,其目的与其他地质方法相互配合,以达到更迅速、经济地取得正确而全面的地质结论和评价。其基本任务是通过测定各地质体物理变化及有关物理参数来探查地质体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征。    冻土区物探工作的任务
 
  s.  查明岩土的分布、岩性及界面起伏情况;
 
  b.  判断隐伏断裂,研究活动性断裂;
 
  c.  探测多年冻土发育规模、空间分布、上、下限深度及冻结层厚度;
 
  d.  探查主要含水层和地下水的分布情况;
 
  e.  测定岩、土体(特别是冻土)物理力学参数。
 
  物探工作的原则
 
  编制工程地质调查设计时,应明确规定物探任务并编制物探设计书。物探设计可作为调查设计的一个章节,也可作附件。
 
  应充分搜集、利用前人的物探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尤其要注意搜集航磁、区域重力、电法、区域地震剖面等资料。当确认前人资料有充分利用价值后,可相应地减少物探工作量。
 
  物探工作量应主要布置在冻土发育的典型地区、并考虑国家经济建设规划的需要。物探工作的设计、施工、资料验收及报告编写应参照有关物探规范进行。
 
  当前用于冻土区工程地质调查方面的物探方法有电法(包括自然电场法、充电法、电阻率法)、浅层地质雷达等,应根据工作区的地质、地形地貌、干扰因素,并参考前人资料因地制宜地选样确定适当的物探方法
 
  物探工作的技术要求
 
  物探工作一般应在钻探和大面积地质调查之前进行。
 
  物探剖面应沿工程地质条件变异最大的力向布置。对于物性前提不明、地质效果有争议的地区,在布置物探工作之前,应先开展适量的试验工作。
 
  物探应与钻探密切配合。钻探可作为物探的验证手段,物探又是钻探的补充。
 
  在钻探困难或仅需要初步探测某些工程地质问题的地区,可单独进行物探工作。
 
  地面物探测深一般大于钻探深度。
 
  重点地段可进行较高精度的物探工作。在物探异常点附近,或发生难解、多解、解译成果有争议时,应加密工作点,采用多种方法或配合其他勘探手段综合判定。
 
  为取得岩、土体工程地质的基本参数,可根据需要选作岩石试件、土样或孔内的纵、横波速测量。
 
  物探成果
 
  物探成果要进行综合编录、综合解译。要编制物探推断意见的图件或综合物探、地质两方面成果图件,使物探的地质见解尽可能表现在地质成果上,以便地质人员使用。物探成果应作为工程地质报告的一部分,但仍需编写详细的物探专业报告,作为附件或单独存档。
 
  作为地质报告应提交的物探成果有:
 
  a.  物探工作实际材料图;
 
  b.  各种方法的柱状图、剖面图、平面物探成果及地质推断解译成果图;
 
  c.  动弹性力学参数测量数据;
 
  d.  物探文字报告。
 
  钻探
 
  钻探的目的与任务
 
  冻土区钻探工作的目的是了解冻土体的工程地质特征。其主要任务是;
 
  a.  查明冻土上、下限深度和厚度,空间分布与变化规律,并进行工程地质岩性分层和划分岩土体结构类型;
 
  b.  研究地质构造的特点及空间变化规律;
 
  c.  了解冻土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岩性、厚度、埋藏条件,水质、水位、水量变化特点及分布规律;
 
  d.  进行取样试验及野外测试,了解岩、土体性质和空间变化特点。
 
  钻孔布置原则
 
  钻探工作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及物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其布置必须考虑区域工程地质特点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每一钻孔都应尽量考虑综合利用,满足多种需要。
 
  钻孔深度一般情况下以30m~80 m为宜,最深可达150m。根据调查区工程地质条件并结合建设需要可适量增减。
 
  对重要有代表性的动力地质现象和断裂构造地段,也应布置适量钻孔
 
  当有难以预见的特殊而有意义的地质体和工程地质现象时,可增加钻探工作量。
 
  在河湖融区、构造融区、地热异常区及重要的热矿泉点附近应布置控制性水文地质钻孔,并适当增加钻孔深度。
 
  钻探技术要求
 
  除执行有关钻探工艺规程要求外,特别强调以下要求。
 
  孔径:为满足采样和测试要求,一般在土层中(含冻土)孔径不少于130mm,在岩石中孔径不少于110mm,进行专门试验的孔,其孔径大小按需要确定。
 
  采用全孔连续取芯钻进,不准超管钻进,必要时应限制回次进尺、回次时间,松散地层中,潜水水位以上孔段,应尽量采用干钻;在砂层、卵砾石层、硬脆碎和软脆碎岩层中,尽量采用反循环钻进。土层、破碎带、软层和泥化层。尽量采用岩心管无泵钻进
 
  岩心采取率:完整岩体和粘性土大于80%,砂性土不低于60%,卵砾类土、风化带和破碎带不低于50%,重点研究部位尽量提高、冲击钻以四分法留取样品,其数量应满足试验鉴定的需要。无岩心间隔。粘件土不超过1m,其他不超过2m。
 
  取原状土要求
 
  a.  一般每隔2m取一个原状土样;厚度小于2m的土层及有意义的夹层应取样,厚度大于5m的土层可每隔3m取一个原状土样;
 
  b.  软土层中用薄壁取土器压入取样:硬土层可用重锤少击法和双层单取土器取样;
 
  c.  土样直径不小于90 mm,长度大于300mm。
 
  孔深误差要求:每钻进50m及终孔时,都进行孔深校正;终孔孔深误差不得大于千分之一。
 
  孔斜误差要求:深度小于50m钻孔,孔斜误差不大于1°;孔深100m孔斜误差不大于2°;孔深小于30m的钻孔不进行孔斜测量,对孔斜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另定。
 
  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观测初见水位、静止水位、涌水和漏水部位。
 
  地质编录要求,各项原始资料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保持清晰完整、数据准确。
 
  封孔要求:钻孔验收后,一般用粘土封孔。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或其他专门性试验的钻孔,其各项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钻孔岩芯
 
  在控制性钻孔及有特殊意义的钻孔中,全部保留岩芯。其他钻孔要求分层缩样保存,对有意义的岩芯,应拍片留样。
 
  钻孔验收
 
  钻孔完工后,有关部门应组织验收,工程地质孔质量按孔径、孔深、孔斜、取芯、取样、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地质编录、封孔八项技术指标分出以下三级:
 
  a.  优良:八项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b.  合格:八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
 
  c.  不合格:八项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或主要指标不能满足要求。
 
  对不合格的钻孔,应补做未达到要求的部分,或者返工。
 
  钻探成果
 
  工程地质钻孔竣工后应提交下列资料:钻孔设计书、钻孔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钻孔岩芯素描图(或照片)、分层岩性记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记录、野外测试记录、分层次岩芯采取率计算表、钻孔结构(附图)和施工情况记录、取样和送样单、岩芯缩样表及移交保管表、钻孔质量验收书等。
 
  工程地质钻孔报告书的编写内容:钻孔目的、任务、钻孔位置、钻孔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取芯和孔深误差、孔斜误差等质量情况、钻进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重复地质现象等。
 
  浅坑、槽探、剥土工程
 
  浅坑、槽探、剥土工程其目的是了解岩、土层界线、构造形迹、破碎带宽度、冻土上限变化深度以及进行采样或者进行现场试验。
 
  浅坑、槽探、剥土工程的剥、掘深度一般不超过3m,其技术要求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浅坑、槽探、剥土工程需进行详细编录描述和编制地质展示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