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

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
 
  地质旅游资源不同于一般旅游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如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形成过程的漫长性和复杂性等.地质旅游资源开发要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
 
  地质旅游资源在开发以前,都要进行保护,务必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和保障,是为了更长久的开发;开发是保护的经济后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资源,开发利用好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综合开发原则
 
  地质旅游资源因其具有一定的知识性,而影响了旅游客源的广泛性势必影响到其开发效益.应与其附近的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提高开发的经济效益.同时,在开发过程中必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到三个效益的统一.
 
 
  地层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方案 地层型地质旅游资源一般以天然出露的自然地层剖面为主,也可以少加开发就成为很好的地层剖面.这种资源在选择时要依据以下几个条件:
 
  剖面要典型,最好是标准地层剖面,即使不是标准地层剖面,也应具有独特的地质意义;
 
  地形不能太陡峻,比较安全,便于科学考察;出露较好,最好是处在半干旱、干旱气候区内,植被稀少,这样便于观察;交通比较方便,作为旅游资源应该是大多数的人都具备到达的能力或条件.
 
  遗迹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方案 遗迹型的地质旅游资源是以生物化石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旅游资源,开发时首先要考虑这种资源的保护措施,包括对生物化石及所含化石的地层的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措施.保护应以原地保护为主,万不得已可以采取就近建博物馆或异地保护.直接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保护对象的一些具体措施,比如对恐龙蛋化石的一些具体保护措施,抗风化处理,抗侵蚀处理等等.间接保护措施是针对保护区的一些具体保护措施,比如保护区内农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工业生产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等.这种类型的地质旅游资源一定要走保护和开发并重的道路,切忌只为了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保护,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损失.开发这类资源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古生物化石的典型性,只有典型的古生物化石才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和旅游价值;资源的稀有性,属于省内少见、国内少见还是世界少见,其旅游价值的大小取决于资源的罕见程度.
 
  岩浆活动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方案
 
  岩浆活动型地质旅游资源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近期火山活动形成的火山景观;另一种是岩浆侵入作用形成的岩体景观.
 
  火山景观主要是过去火山活动所留下的遗迹,包括熔岩流动所形成的各种地貌景观和火山活动所形成的其它遗迹,如火山活动形成的熔岩被、熔岩枕以及火山泉、火山湖等.具体的有日本的富士山、我国的五大连池以及长白山天池等等.对于现代活动比较频繁的火山一般不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主要是由于火山活动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活动时常会带来很大危害.因此,对于近期活动频繁的火山不作开发.对于过去形成的火山景观的开发,应遵循不破坏原生地质环境为原则,按照地质规律去进行开发.尤其是对火山泉和火山湖的开发,对其水源和周围环境的保护更为重要,一旦被破坏就等于资源的永久消失. 岩体景观的开发要注意两点:要保护岩体的原有地貌,禁止开山和其它人为的破坏;旅游区内的建筑物的建设要与环境保持协调一致,规模要以必要为原则,不要过大,尽可能减少对原生环境的破坏.
 
  构造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方案
 
  构造型地质旅游资源种类繁多,开发方案也不尽相同.应根据具体资源区别对待.对古构造运动的遗迹、裂谷、断层崖、断层谷等地质景观,应以保护原生地质环境为主,尽可能保持原来的面貌.对于断层形成的湖泊、河流以及泉水等景观,要弄清地下水的运动规律,保护好水源,使其尽可能长期保存下来.
 
  地下水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方案
 
  地下水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定要注意水源的保护,弄清地下水的运移规律,注意周围对地下水的开采力度,要保持地下水的采给平衡,否则,将造成地下水资源的枯竭.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有泉城之称的济南,有很多名泉都曾经停止涌水,趵突泉最为明显.据查,原因是周围对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后经采取补救措施得以恢复.此外,还有河南的百泉,已经长期停止涌水,使历史上久负盛名的一大景观正在走向消亡.经查,原因是随着周围居住人口的增多,生活及工农业用水量的增加,导致人们对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从而导致水源枯竭,使闻名一时的百泉变成了长期间歇泉。
 
  因此,对地下水型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应注意以下几点:要选用历史上的名泉作为开发对象;要选取具有特殊性的泉水作为开发对象,特殊性是指泉水在规模上、性质上、效用上以及形态上不同于一般泉水;选取旅游资源相对密集的地方的泉水作为开发对象,目的在于提高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