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温泉

我国温泉开发的三大隐忧

  1缺乏特色——处处是温泉,都是一张脸
 
  温泉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方式,正在迅速发展,然而伴随着开发热潮而来的是温泉旅游开发模式和产品雷同化现象的日趋严重,同类型温泉旅游产品的竞争十分激烈,导致温泉旅游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生命周期短暂,资源浪费严重。开发商盲目开发,设计理念老化、陈旧,没有高品位的设计,造成温泉酒店软硬件不到位,让客人感受不到温泉带来的欢愉。某些开发商开发温泉心切,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工作,盲目照搬,大兴土木,结果往往是消耗大量的资金开发出一些只有其形而无其质,无内涵可言的产品。
 
  2缺乏规范——泡的啥温泉,不知其成分
 
  产业规范不完善,产业道路靠摸索。温泉产业从兴起到成熟的阶段,正是各种问题充分暴露的时候。相当数量的温泉旅游企业存在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欺骗、隐瞒现象,导致消费者对整个产业的质疑。东北财经大学王艳平博士分析了日本温泉旅游开发的成败后指出,我国温泉产业开发初期速度快,总体规模大,政绩型、投机型和哄抢型开发的热潮愈演愈烈,有的在自来水中加入化学物质假冒温泉,有的在温泉中掺入自来水,有的将用过的温泉加温后循环利用,有的甚至用石油钻井机掠夺式开掘地下温泉资源等等。产业弊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理,产业的竞争就会衍变为价格的比拼、规模的较量。同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不仅使企业疲于应付、效益下滑,而且严重损毁着整个产业的品牌形象。
 
  3缺乏保护——一味上规模,需索应有度
 
  温泉旅游产品缺乏行业标准,使这一朝阳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一是目前温泉旅游产品由于缺失行业标准和监管力度,我国温泉产业面临最尴尬的问题是,所有的热水都号称是“温泉”,很多想泡温泉的游客因此无法得到正确的信息。而对于拥有真正温泉资源的度假区,消费者又不敢轻易相信,从而使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受其害。
 
  二是市场上看似产品丰富,实际上既有温泉,也有热水游,更有热水混合药物、花瓣、牛奶的产品。往往一个市甚至一个乡就有大大小小数十家温泉度假地、数百个温泉池,在没有行业监管的情况下,难免有企业滥竽充数。
 
  三是价格比拼、从200多元到20多元,恶性竞争势态越来越严重,最终可能导致行业的恶性循环。这些问题要通过制定相关公平竞争的标准加以解决。
 
  作为温泉旅游服务标准化,对温泉的定义应是:温----水温高于或等于25℃;泉----无外界压力而自动流出地表且含有对人体有的益微量元素的地下矿热水为泉。对温泉旅游的定义应是:以沐浴温泉为主要内容,体验温泉、感悟温泉文化为主题,达到养生、休闲、度假目的的旅游活动。中国旅游学院研究员李庚将我国温泉旅游分为天然型、设施型、精致型和娱乐型4种业态。他认为,我国温泉旅游的消费趋势已从贵族泡汤为主过渡到大众健康为主,中华温泉文化“养身-养心-养德”这一适应不同人士不同层次需求的深厚内涵也越来越为人所接受,温泉旅游将迅速走向成熟,要建立行业标准。这一行业标准必须规定,未获得旅游温泉标识的单位及场所不应在场所及其所有宣传材料上标注:“天然温泉”“生态温泉”“矿热温泉”等等,不得欺骗误导游客。无论属于那一种温泉,行业协会要尽快制定准入标准,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