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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福建十五五生态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
6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
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常态化开展形势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高质量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建设。
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排放源碳排放智能监测,探索从能源结构、生产过程到供应链协同减排。
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支持重点企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深化锂电池、纺织品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动碳标识应用。
1.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完善国家级试点引领、省级试点扩面的梯次推进体系,积极推进南平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碳达峰试点,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
2.完善零碳园区建设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鼓励通过工艺流程升级改造、电气化替代、绿电直连、先进装备技术应用、废弃物多级循环利用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促进整体性节能降碳增效。
3.大力推动零碳工厂建设。遴选一批零碳工厂,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推进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工业深度脱碳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
4.打造低碳零碳海岛标杆。推进零碳智慧新能源岛建设,鼓励岛屿景区加强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平潭零碳国际旅游岛、湄洲岛等近零碳岛屿建设。推广鼓浪屿等岛屿电动接驳车与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经验。
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健全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强化第三方机构数据监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应纳尽纳进入全国碳市场。积极参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质押贷款、碳保险等产品。构建多元碳普惠体系,建立个人碳账户与单位碳账本双轨制。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优化,鼓励终端用能设施电气化。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和全流程智能控制转型,发展高端钢材制品及下游精深加工。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动现代纺织鞋服产业集群品牌化、高附加值发展。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新兴支柱产业培育行动,紧盯新型电池、生物制造、绿色氢能等重点领域,因地制宜发展未来产业。支持绿色金融、生态设计、碳资产管理等新型服务业发展,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低碳零碳负碳、生态环境治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协同开展大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全柔性灵活配电系统、终端用能电气化与互动运行等技术攻关。优化重点实验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强化高水平人才培育。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升工业锅炉、电站锅炉、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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