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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广西加快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建设一批零碳园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意见征集时间:2025-12-24 00:00至2026-01-08 00:00。
方案指出:
加快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城中村改造、抗震加固等过程中,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研究,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扩大绿色建材产品供给,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推进各类美丽细胞建设。鼓励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庭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行业企业基于自身实际开展碳足迹试点。持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聚焦城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有序推进以城市为载体探索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路径,有力支撑美丽广西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牵头编制《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有意见的单位或公众通过邮箱或者在线提交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
电话:0771-57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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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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