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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黑龙江:持续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等技术建筑中一体化应用

黑龙江:持续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等技术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充分利用地热能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空气能热泵中深层地热能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


规划》明确,“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据统计,建筑运行碳排放占全社会碳排放的比例为 20%左右,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内,通过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暖通空调、照明与电气设备能效水平,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可再生能源,能够有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建筑碳排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在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空气能热泵中深层地热能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

 

针对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推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以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引导各地市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用电)定额标准,开展建筑能耗比对和能效评价,逐步实施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广一批优秀的能源审计、能源管理、节水管理示范项目。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鼓励各地挖掘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能源补充,促进当地能源结构调整,使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在推广建筑电气化工程方面,《规划》鼓励小城镇以及农村等分散布局建筑优先采用光伏热泵等清洁电力的配电系统和相关采暖、炊事等电气化设备;加快民用建筑重点用能设备的电气化转型,从设计环节推动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筑方案预留电气化工程设备相关插口和线路,鼓励“BIPV”和低压直流配电技术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电系统。


《规划》预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00万平方米;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780万平方米,改造低能耗建筑面积22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