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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10月26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依法有序推动已建地热开发项目办理矿业权出让、登记手续,推动山西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有序推动已建地热开发项目办理矿业权出让、登记手续,决定开展全省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全省商业开发地热井专项调查工作,是支撑我省已建地热项目矿业权登记的前提条件,是查实查清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分工与职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填报,规范处置
 

(一)填报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商业开发地热井,调查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二)报送内容。组织填报“全省商业开发地热井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通过厅矿业处公共邮箱下载,kyqglcgg@163.com 密码:Kyq123456),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三)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22〕68号)、《山西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工作促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749号)有关规定,分类提出处置意见:一是已具备出让条件;二是整改后具备出让条件;三是拟淘汰关停。
 

三、严格审核,落实责任
 

(一)本次专项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局要周密组织,明确专人,压实责任,严格对照统计口径,认真甄别,分管领导作好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据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专项调查工作实行三级审核、省级备案制度,由地热开发利用企业申报、县级初核、市级审核,于10月底报送省厅备案,电子版请发至kyqglc163.com。
 

联系人:杨函 15513688670
 

附件:全省商业开发地热井基本情况统计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