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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福建省“双碳”实施意见 推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福建省“双碳”实施意见 推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地热能开发利用近日,福建省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工程,积极发展地热能非化石能源,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分别明确了2025年、2030年和2060年的具体发展指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实施意见》要求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三方面,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福建省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重点行业能效对标。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强电化学、氨-氢电池、船用大功率新能源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大力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可再生能源储能技术研发,加快推动核能与核安全技术、智能电网以及建筑节能技术实现新突破,推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倡导绿色低碳设计和施工理念,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同时,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加大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在建筑领域应用推进力度。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农村建筑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