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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2022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来了:连续三年 奖补3-7亿!

地大热能清洁低碳能源网讯:财政部等4部门近日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资金主要支持有关城市开展电力、燃气、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


 

为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一般地级市3亿元。计划单列市参照省会城市标准。

 

《通知》要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以城市为单元编制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拟实施项目、资金需求明确分解到各年度和各责任主体,确保完成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在编制方案时,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具备条件的平原地区应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80%以上,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通知》指出,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城市,按程序将申请文件及实施方案报送省级财政部门。2022年4月10日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报送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